115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~截止日9/30
更新時間:2026-08-31 1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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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
3.1 申請資格
3.1.1 本會服務性質相關科系之研究所碩二以上(含博班)在學一般生(在職生不予受理,並且需為本國籍學生)。
3.1.2 前一學年需修習課程,並依此修業成績申請。
3.1.3 前一學年操行、學業成績80 分以上,且學業成績達全班前15%,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者。
3.1.4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。
3.2 名額與金額
本獎學金名額與金額按當年度本會提供之名額與金額而定,並依照本會給獎方式發給。
3.4 申請方式
由各系所進行遴選,並將推薦名單連同下列資料函送本會人力資源室。
3.4.1 獎學金申請表。
3.4.2 指導教授推薦信。
3.4.3 學業成績單。
3.5 權利義務
受獎人員需提交畢業論文之電子檔供本會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