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旨揭計畫係為推動本校與大陸地區姐妹校之學術交流計畫、鼓勵學生赴海外研修學習,以培養國際化人才為目標。 2、赴大陸地區交換以一學期為限,報名資格限已在本校修習一學期以上,勞作成績須達70分(研究所及進修學士班學生操行成績達85分),且為本校學籍之學生。 3、報名時間為105年9月12日至10月3日,採紙本方式報名並將相關資料繳交至國際處兩岸事務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