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地點: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(監資處)
報名及聯絡方式:
(一)請檢附甄選簡歷冊(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.epa.gov.tw「資訊與服務/環
保署徵才」下載)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09年8月15日前
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收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
理),並請註明應徵單位、職務職稱(監資處-聘用人員)及日、夜與行動電話,另甄選
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lucy@epa.gov.tw信箱,郵件標題請註明「○○○(姓名)-
應徵監資處聘用人員」;逾期或證件不齊全,不予受理,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,合格
者擇優通知面試;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;證件經審查後,不予退還,經聯絡
不克參加面談者,視同放棄,未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。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
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,折合新臺幣(以下同)3萬4,916元(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
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24.7元)。
(二)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,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,並
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,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,則自動
喪失候補資格。
(三)聯絡人:監資處 呂先生,聯絡電話(02)2311-7722轉232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