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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海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系-最新消息--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111 年度暑期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計畫

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111 年度暑期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計畫

  • 日期 : 2022-03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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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目的
為開放大學院校推薦暑期實習學生(以下簡稱實習學生),赴臺中市政府水 利局(以下簡稱本局)實習水利相關工作,特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實習期間:111 年 7 月 1 日至 31 日、8 月 1 日至 31 日,或以 4 週為一單位。

三、實習內容:學習水利工程規劃管理及養護、水土保持、雨水及污水下水道 等水利相關實務。

四、申請程序及資格
(一)本局於每年 4 月初函請設有與本局業務相關科系之大學院校推薦實 習學生,推薦之實習學生須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,操 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。
(二)大學院校有意推薦實習學生者,應於接獲本局通知函後,於 5 月 20 日前(遇假日順延至次一上班日)填造申請表(如附件 1)並檢附前 1 學期成績單證明向本局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實習學生實習單位之分配及人選之決定,由本局依據實習學生申請 實習單位及專長排定優先順序後簽核。經核定後,本局依據核定名 單於每年 6 月 15 日前函請相關大學院校通知實習學生,依本局規定 日期向本局綜合企劃科報到,逾期以棄權論。


相關辦法暨申請表請參閱附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