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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海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系-最新消息-徵才訊息-環保署監資處徵聘用人員(職務代理人)1名

環保署監資處徵聘用人員(職務代理人)1名

  • 日期 : 2020-08-10
  • 點閱 : 1200
人員區分:聘用人員
職系:無
職稱:聘用人員(職務代理人)
官等職等:無
人數:1人
性別:不限
工作地:臺北市
公告期間:109年8月5日至109年8月15日
資格條件:
(一)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大氣科學、化工、環工(科)、化學、應化、電機、機械、統計等
理工相關學士學位。
(二)身心障礙者、原住民族、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進用。
工作項目:辦理空氣品質監測站儀器運轉維護與管理、物聯網環境感測管理應用推動、監
測數據校驗品保查核、空氣品質數據統計分析等相關業務業務。本職務係辦理本署人員留
職停薪期間所留業務,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即予解聘,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
日起,預計至111年6月29日止,本署得依留職停薪實際需求,延長職務代理時間。
工作地點: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(監資處)
報名及聯絡方式:
(一)請檢附甄選簡歷冊(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.epa.gov.tw「資訊與服務/環
保署徵才」下載)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09年8月15日前
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收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
理),並請註明應徵單位、職務職稱(監資處-聘用人員)及日、夜與行動電話,另甄選
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lucy@epa.gov.tw信箱,郵件標題請註明「○○○(姓名)-
應徵監資處聘用人員」;逾期或證件不齊全,不予受理,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,合格
者擇優通知面試;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;證件經審查後,不予退還,經聯絡
不克參加面談者,視同放棄,未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。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
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,折合新臺幣(以下同)3萬4,916元(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
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24.7元)。
(二)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,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,並
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,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,則自動
喪失候補資格。
(三)聯絡人:監資處 呂先生,聯絡電話(02)2311-7722轉232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