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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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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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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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1~2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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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辦調查欲實習人數,說明實習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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估算需接洽實習單位及人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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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/1~4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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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實習單位聯絡確認合作。
2.確認實習生名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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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電話聯絡說明須配合:簽訂合約(核定公文)、實習期間指派1位實習主管、每二週回覆1次「企業實習單位紀錄表」。
2. 發函惠請提供實習名額(依合作單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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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底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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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訪實習單位(評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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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合作單位須現訪確認環境及實習符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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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~5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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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公告:學生實習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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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申請需繳交:
1.申請表
2.簡歷
3.能力評估表
4.家長同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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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5~5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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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學生實習單位分發
2.分發結果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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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學生申請志願分發、協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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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20~6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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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簽訂實習合約(或核定公函)
2.實習報到事項確認(時間、地點、主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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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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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學生意外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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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期間:7/1~8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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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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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行前說明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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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系實習導師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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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1~8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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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行實習。
1. 學生每週繳回「實習紀錄表」。
2. 實習單位每二週繳回「企業實習單位紀錄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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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系實習助教聯絡或電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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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20~8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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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繳交實習心得予實習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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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主管評量學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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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1~9/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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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回「實習學生評量表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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佔學期成績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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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1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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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繳交實習總報告及出席實習成果發表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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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開學後課程排訂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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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開始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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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簽訂合約書(請參考附件):本系須與實習單位簽訂合約書,確保雙方之權利及義務事項,實習時數是2個月期間至少八週(約320小時),(時數是要規範學生的,未達最低時數是無法取得學分數的,且要在暑假期間完成。)
附件:實習生名冊、實習生簡歷及能力評估表、實習生評量表。 2. 實習計劃書:配合本系教育目表及學生核心能力,擬定實習生學習目標工作內容,指定實習導師(本系提供公司配合填寫)
3. 實習單位報到資料:請協助填寫實習期間工作說明及報到資料後再回傳(6/15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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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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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企業實習單位紀錄:於實習期間每2周記錄一次,說明學生實習狀況或建議等,每位實習生一份。
5. 要求實習學生無法出席須向主管請假,若因請假過多導致實習時數不足320小時,則須補足時數才能符合學分抵免認定。
6. 同意本系實習導師及助教於實習期間訪視實習單位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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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結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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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實習學生評量表:於實習最後一周實習學生表現給予評量,此分數會納入課程成績計算,每位實習生一份。(須由實習主管或負責人簽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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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開始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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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實習申請
2. 履歷、自我能力評估表
3. 家長同意書
4. 出席行前說明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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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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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每周實習紀錄表(每周繳交)
6. 期間無法出席需要實習單位或主管請假。若因請假過多導致實習時數不足320小時,則須補足時數才能符合學分抵免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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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結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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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實習心得報告(實習作後一周給實習單位主管)
8. 實習成果報告(開學第二周,以多媒體影音方式呈現,期末前繳交紙本記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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