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系-招生資訊--教育目標
教育目標
本系(所)在教學方面,不但著重學理的探討,同時加強實務經驗之教學。本系畢業生不僅具有深造的基礎,亦有從事環境污染防治及保育工作之就業能力。
大學部教育目標
(a)立專業於基礎
本目標陳述奠定學生紮實的基礎語言、數學、科學能力,能瞭解這些能力在環境工程相關職場中的重要性,並由此培養學生具環境工程與科學領域之專業知識與能力。
(b)行整合兼管理
本目標係指培養學生辨認、解析及處理環境問題的知識整合能力;並成為具備自我管理與學習能力、重視團隊合作的工程師。
(c)秉創新躍國際
本目標之精神在於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與創造力,同時能有寬廣的世界觀。
(d)奉永續護地球
本目標係指深植學生「永續發展」的觀念,並以環境保護為核心價值觀的處事態度。
研究所教育目標
(a)專業技能與技術應用
能具備獨立研發力與判斷力,並能主動辨認、解決問題,包括規劃方法、分析數據、整合資訊的技能、執行專案計畫的能力。
(b)環境倫理與職業道德
時時關注全球乃至周遭的環境議題,並秉持職業道德,在工作崗位上保持誠實敬業的態度。
(c)獨立研發力與判斷力
以本身技能與理念持續研發與環境保護相關之技術,提升環境污染分析、整治、管理技術與策略之應用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