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系-招生資訊-轉系申請-106學年度申請轉系甄試簡章
106學年度申請轉系甄試簡章
- 日期 : 2017-01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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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
發文字號:東茂教字第10622000730號
依據:依據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五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
1. 依本校行事曆規定,106學年度申請轉系定於106年3月13日至17日辦理,擬申請轉系學生,請於前揭時間至註冊組網頁下載填寫轉系申請表,並將申請表及各系規定應附繳資料送交註冊組登錄收件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 學生轉系以二次為限;倘為休學期間、入學本校修業未滿一學年以上、延長修業年限、已核准轉系二次或入學招生簡章訂有不得轉系規定者,不得申請轉系。
3. 學生申請轉系除日間學制學士班學生得申請轉入進修學士班外,其他各學制學生僅得申請轉入所屬學制之系所,轉系前並應事先徵得家長同意。
4. 各學系學士班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系;於第三學年開始前申請者,得轉入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性質不同學系二年級肄業;其因特殊原因,於第四學年開始前申請者,得轉入性質相近學系或輔系三年級肄業;其於更高年級申請者,依其已修科目與學分,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或輔系適當年級肄業。
5. 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轉系,僅得申請轉入教育部核定可招收陸生之系。
6. 學生申請轉系後,應依擬轉入學系規定之時間、地點,按時參加甄試,未依規定參加甄試者以棄權論。
7. 各系組所列預定招收名額,如有未達錄取標準者,得不足額錄取。
8. 106學年度申請轉系甄試簡章、轉系申請表可至本處註冊組網頁下載。